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水厂安全应急预案(通用5篇)1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县级水利局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水厂在供水中出现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
1、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1.1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1.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1.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负责人。水厂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所在镇、村主要负责人,并及时与县农村饮水管理站联系,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1.1.3抢修措施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应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村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技术负责人
1.2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2.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2.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1.2.3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
1.3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3.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
1.3.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县水利局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办)分管责任人
1.4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4.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主要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1.4.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主要负责人
2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2.1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县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最高。
2.1.1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5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1)信息 ……此处隐藏11016个字……
③较严重级:主要原水供应管道断裂或输水设施遭到破坏,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48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2000-5000人以上。
④一般级:主要清水输水管道爆管、断裂、漏水或安全调控设施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造成部分区域停水24小时以上,供水影响人口在500-2000人以上。
⑤轻微级:非主要清水输水管道或安全调控设备故障、日供水能力下降到实际日供水能力的50%-60%,导致部分供水区域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下,供水影响人口500人以下。
2.供水应急事故预防、预警及上报机制
2.1供水应急事故预防措施
水厂应根据工程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供水应急状态预防措施,包括建立备用水源、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置备用电源或配备自发电设备、加强管理、做好供水设施日常管护工作等。
2.2供水应急事故预警系统
根据工程运营情况,在对水源和清水水量、水质变化,取水设施、输水设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建立供水紧急状态预警系统。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为5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轻微,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和紫色表示。
2.3供水应急信息上报制度
在发生特别重大级供水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应在1小时以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镇政府,镇政府按要求迅速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将应急信息上报后,镇工程应急机构应在3小时内将应急信息详细写成书面报告,报送县主管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单位和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当前情况等;
(2)供水事故简要经过、及造成的影响;
(3)造成供水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供水事故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发生重大级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应将供水事故信息在2小时以内上报镇政府。
发生较大、一般、轻微级事故时,水厂应急机构在6小时内上报县镇政府。
3.供水应急事故措施
3.1组织措施
3.1.1组织结构设置
针对供水工程可能出现的供水事故,水厂成立应急供水指挥部,组织人员、设备应对供水突发事件,并处置由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其他问题。应急供水指挥部的组织构成,应包括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水厂管理、水质处理与检测、机电设备维护、管网维护抢修、信息化与自控系统、安全生产与保卫等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
3.1.2职责
水厂应急供水指挥部对内协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内部力量,对外协组相关部门,确保应急供水。
(1)协助上级管理部门按照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状态处置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类别和状态,组织供水应急预案的实施;
(3)协调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2工程措施
3.2.1由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供镇主管部门,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分时段生产,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方便用户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卫生院等重点单位用水;限制工业、建筑等行业用水;
(5)由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6)原水水量能够满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质无变化,经监测确认合格后,经上报镇政府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3.2.2水源遭受突发性污染,长时间无法供水
(1)由应急供水指挥部将紧急状态上报镇政府,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2)立即停止自水源地取水;
(3)水源地水源遭受污染时,应启用备用水源,必要时可由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水;
(4)及时了解水质污染情况;
(5)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6)降低水厂制水量,利用清水池调剂容量集中时段供水,方便用户储水;
(7)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居民、学校、卫生院等重点单位用水;禁止工业、农业、建筑业等行业用水;
(8)由上级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水;
(9)根据原水污染物性质和浓度,紧急采购或调集污染物处理剂(如粉末活性炭或颗粒状活性炭)适量开启主要水源,并按需在水厂滤池加活性炭以吸附污染物,以尽快恢复供水正常状态;
(10)原水经监测确认合格后,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需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出厂水水质监测,恢复正常供水。
3.2.3水厂、主要供水设施遭受破坏,长时间无法供水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供水设施破坏情况上报指挥部,紧急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
(2)启用备用设备,保证紧急状态供水;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4)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限制农业、工业企业、建筑业等的用水;
(5)由主管部门或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动送水车,为边远地区和重点单位送;
(6)损坏的原水供应设施修复完毕后,经应急供水指挥部上报县主管部门宣布解除供水应急状况,水厂尽快恢复正常对外供水。
3.2.4原水输水设施、清水输水管道断裂、爆管等
(1)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调查设备故障情况并上报应急供水指挥部,紧急关闭断裂相关管道阀门,暂时停止事故区域供水;
(2)紧急组织人力、物力对故障管段进行抢修;
(3)迅速调整管网配水,以缓解停水区域用水压力。
4.应急保障措施
4.1资金保障
应急供水指挥部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应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4.2装备保障
根据供水事故应急需求,配备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设备专业检修设备、管道维护抢修设备、水质检测设备等。
4.3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状态下应急供水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联络畅通。
4.4人力资源保障
应加强维护应急队伍建设;培养业务精英、吃苦耐劳的技术人员,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现有维修队伍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应急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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